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可用计划(已除去推免计划)
全日制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6
全日制
120200
工商管理学
23
全日制
045120(04)
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财经商贸方向
21
全日制
045120(05)
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旅游服务方向
24
全日制
125400
旅游管理硕士(MTA)
10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情况汇总表》(http://sxy.zjnu.edu.cn/2024/0226/c6559a459832/page.htm)中的复试科目。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财经商贸及旅游服务方向采用面试形式,旅游管理硕士(MTA)采用笔试及面试形式。
2.复试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旅游管理硕士(MTA)的专业笔试中包含思想政治考试的内容,分值为50分,成绩计入专业笔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安排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安排如下。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我院网上通知。
序号
复试项目
专业
时间
地点
具体要求
1
资格审查
应用经济学
3月31日14:30-17:00
27幢大厅
1.考生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供查验,往届生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以供查验;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应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往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4.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提交资格审查单(附件2);
7.提交个人签字的《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1份;
8.提交《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附件3)1份。
工商管理学
职教(旅游服务)
旅游管理硕士(MTA)
4月1日8:30-11:30
职教(财经商贸)
4月1日14:30-17:00
2
专业笔试
旅游管理硕士(MTA)
4月1日14:00-15:00
27幢3楼MBA教室
1.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笔试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 考生应根据监考老师的指令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区域,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信息收发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3
心理测试
应用经济学
考生需于3月30日前线上完成心理测试,相关流程请见附件《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指南》(附件5)。
工商管理学
旅游管理硕士(MTA)
职教(财经商贸)
职教(旅游服务)
4
专业面试与
英语口试
应用经济学
4月1日
8:30开始
候考室:27-302
面试室:27-314
面试程序: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按顺序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先抽取面试题,按抽取的题目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注意:
1.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于该专业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内进入候考室;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区域,不得逗留;
3.设置平行面试组的专业,考生的面试分组将由复试工作组在监察组的监督下随机抽签形成,并在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告知考生。
工商管理学
4月1日
8:30开始
候考室:27-302
面试室:27-320、
27幢3楼MBA教室
职教(旅游服务)
4月1日
8:30开始
候考室:27-302面试室:
27-102
27-108
职教(财经商贸)
4月2日
8:30开始
候考室:27-302
面试室:27-102、27-108
旅游管理硕士(MTA)
候考室:27-302
面试室:27-314
5
思想政治考核
应用经济学
请考生进入面试室时,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交给思政考官,面试结束前,将由思政考官组织对考生的思政考核。
工商管理学
职教(旅游服务)
4月1日
8:30开始
27-225
27-227
面试结束后,请考生携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赴指定地点进行思政考核。
职教(财经商贸)
4月2日
8:30开始
旅游管理硕士(MTA)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及旅游服务方向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60分,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为40分。
旅游管理硕士(MTA)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20分,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为30分。
(五)心理测试
考生需在3月30日前于线上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指南》(附件5)。
(六)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
四、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5.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6.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详见国家调剂报名系统)。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的4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1或管理类联考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复试中的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专业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
(一)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学校及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w.zjnu.edu.cn/
学院官网:http://sxy.zjnu.edu.cn/yjszs/list.htm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电话 0579-82298769 邮箱:jgxkb@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资格审查单.doc
附件3: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doc
附件4:定向就业协议书模板.doc
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指南.pdf
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2024年3月 27日